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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须知
 
【字体: 】 【 更新日期:2022/11/1 15:07:22 】 【 浏览次数:9125次 】

.申请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如下:

1.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授权代理人

3.授权的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的,应持患者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患者签名并按指印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身份证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等。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时,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身份证原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及按手印的委托书。如果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及按手印的委托书。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原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

7.患者出院15个工作日后,可到病案室复印病历。

8.按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9.复印地点:CT室二楼病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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