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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共振(MRI)检查注意事项
 
【字体: 】 【 更新日期:2024/9/19 11:02:43 】 【 浏览次数:53次 】

1.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家属,禁止进入检查室,禁止进行检查和陪伴患者检查:

●体内已植入或留有任何金属物品(如:眼球内金属异物、血管结扎银夹等);

●体内或体表安装有任何电子装置者(如:心脏起搏器、生物刺激器等);

●体内或体表含有其他不明材质的物品者(如:假牙、节育环、化妆品、护发剂等)告知检查医生

●病情危急需立即抢救者,但不能自主配合、不能保持安静不动者;

●3个月内的妊娠妇女;

●有严重幽闭恐惧症者;

●核素检查(ECT)后3日内不宜做MRI检查,请合理安排好检查顺序。

2. 有手术史者,必须如实告知,有无将金属或电子物品及其他材质的物品留在体内。

3. 病人及陪伴病人家属,不得将金属物品、电子产品、磁卡、存折、工资本等及有化学腐蚀性、潮湿、易燃易爆物品等及其他不明材质的物品带入检查室。

4. MRI检查时间较长,所处的环境较幽暗、噪声较大,要有思想准备,不要急  躁、害怕,要耐心配合检查;检查过程中切勿移动身体,并配合医生的口令做好吸气和闭气动作。

5. 检查前需请病员和家属认真、详实填写《磁共振检查知情同意书》,并要求家属或病员签字确认,以保证安全。

6. 患者及家属不能带入检查室的贵重物品,请自行负责保管。

7. 患者请带以往就医资料及影像检查资料,以参考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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