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
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池州市贵池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意,我院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5月7日组织人员赴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数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共7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 “28周岁以下”为1992年5月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安徽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7日上午9点至11点到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点(安徽省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仲景楼301教室)现场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考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选。
(四)签订意向协议
池州市中医医院在与拟聘人员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现场签订意向协议。
所有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聘用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从签订递补协议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按政策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信息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网站、池州市贵池区政府网、池州市中医医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招聘公告由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022080、0566-2312550
附1:2021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2:2021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池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2021050432426419.doc 】
附件下载:【 2021050432426420.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