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5、参与投标的各公司必须提供与二甲以上医院的供货证明。
四、供货要求:
1、中标单位在饮片供应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保证饮片的及时供应,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擅自调整价格或停止供货。
2、中标单位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必须达到选货的质量要求(要求按照药典规范),如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饮片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负责调货或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3、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按医院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务必在72小时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
4、多次发生饮片配送不及时的,取消中标单位供货资格。
5、发票必须随货同行,否则不予验收入库,且视为中标单位配送不及时,多次发生该情况的,取消中标单位供货资格。
6、各公司配送中药饮片出现假药一次或因质量原因,退货达到三次以上即终止合同。
7、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8、中标单位一经投标,即视为严格响应本招标文件。如中标单位违反本招标文件的,我院将视情形采取经济手段作相应处理。
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4月13日
六、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9年 4月 17日
七、标书投递:池州市中医医院药剂科(贵池区人民路508号)
联系人 :仰女士 1395551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