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医医院12导联动态心电记录盒等设备院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ZSZYY2018-9-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池州市中医医院拟对12导联动态心电记录盒等设备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概况
1.招标项目:12导联动态心电记录盒,数量:2套,预算5万元
2.交货地点和时间:池州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中标后七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原则上两周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直到正常运行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医疗器械生产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报名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件,清晰复印件盖章);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件,清晰复印件盖章);
(2)医疗器械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和能够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4)投标公司法人给本次投标代表的授权书
(5)投标公司法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本次投标产品的正式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本次投标产品的彩页及投标产品详细参数对照表和使用说明书
(8)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9)提供投标产品的总价和单价,《投标报价一览表》(按照提供的格式填写)
(10)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盖公司红章。
2、提供的医疗设备产品要求“三证”齐全。
3、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招标开始时除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可出具能证明具备参与该项目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资质文件原件备查。投标书密封盖公司骑缝章。
5、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中标原则:本次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一次性报价的方法。本次招标在不超过单位预算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本前提下,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四、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2日上午11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池州市中医院设备科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整,节假日除外(标书售后不退)。凭缴费收据设备科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档或自带U盘拷贝。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池州市中医院行政楼 3楼会议室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开标,电话通知另行确定开标时间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66-2317117 邮政编码:247000
池州市中医医院
2018年9月15日